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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放松了下来,有人解开衣服扣子,让风吹拂着走得汗涔涔的身体,也有人拧开腰间的水壶,猛灌一起,然后美滋滋的抹抹嘴,拿着水壶去到炊事车那边去再灌上一壶。
“大人!”
见城下熙熙攘攘的人们似乎没有了一点章法和戒备,典史又有了一点勇气,当然,更多的诱惑来自于那百余辆大车。高高隆起的苫布下面,天晓得藏了多少的好东西。
“乘着这群人队伍松懈,防卫懈怠,我带人出城冲杀一阵!将此股贼匪击退!”
邬文明用小眼睛看了典史一眼,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邬大人心里很清楚,目的那里是为了击退城下的贼匪?不过是为了那上百车的财货。
“出城击贼则可,切莫贪功好战!”
邬文明的心思很清楚,要打你自己去,打完了自然首功是我的,分配缴获的财货也是我拿头一份。但是,出城杀敌这种事情,不好意思,就是你的活了!
那典史那里听得出邬县令话里暗藏的玄机,只管跑步沿着马道下城,召集民壮和衙役班头做战前动员。
“丢那马契弟!想不想发财?!”
“想!”
“哪个不想发财是夯家铲!”
“城外头的那群贼厮鸟们,手里的家伙,车上的货物,都是好东西,值钱的东西,想跟我出城吃肉的,就跟我来!”
“妈的!干了!”
民壮班头和三班衙役们都看得很清楚,外面的人们如同在圩场上赶集一样,丝毫没有戒备。但是他们随意摆放的刀枪,众人可都看得很清楚,一柄绝户刀,在新安县可以卖到五块银元,一根丧门枪,也可以卖到三块银元。城外的这群人,手里拿的不是刀枪,都是一块块白花花亮闪闪的银元啊!
城门开处,典史骑着一匹骟马,在一面大旗的护卫下,也是威风凛凛的杀出城来,手中挥动着一柄据说是浙江龙泉出产的上等宝剑。身后是数百人的民壮、衙役和城中的守备士兵。乱糟糟的队伍手中拿着水火棍、铁尺、锁链,以及刀枪等物,直扑城下不远处的陈天华所部。
“见过要钱不要命的,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命的!”
见一群人从城中杀出,气势汹汹的直奔自己的队伍而来,口中乱七八糟的喊着各种口号。无外乎就是杀贼,升官发财之类的话语。
“列阵!”
不待陈天华发出号令,随同出行的几位营官已经大声吆喝着部下迅速从散漫的休整状态进入了临战状态,整个队伍如同一头方才还在树荫下懒洋洋打着盹的狮子张开了血盆大口,挥舞着利爪,等待着猎物的上门。
长枪手们迅速的在营地的最外层列开,手中的五米长矛丧门枪斜斜的向外高举,仿佛豪猪的尖刺一般。在长枪手们的身后,一排排刀手和火枪手在那里列开阵型。火枪手在长枪兵的身后,迅速的将枪头帽拔掉。检查火石。安装发射药,塞入铅弹,用通条夯筑两下,使火药和弹丸能够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随着陈天华北上广东的这些人。都是守汉从各营中挑选的甲长以上骨干。一个个临阵经验之丰富。完全超乎了对面新安县这群人的想象。不客气的讲,便是此时与八旗满洲的白甲兵对阵,胜负也在五五之数。可能白甲兵单独的搏杀能力要超过这些人。一对一,一对二,都不会吃亏。但是,南中军实行的是狼群战术,哪个会同你单挑?都是一群长矛刺过来!
新安县的典史刚刚带着队伍冲过了护城河,还没有来得及与陈天华所部接触,便见得对面的人马已经从散漫变成了严整,丢弃在地上的刀枪器械已经被紧握在手中,对准了自己前进的方向。有那心中打鼓的,便悄悄的放慢了脚步。
“杀!”
典史大人继续充当着英雄的角色,催动坐下马向着对面冲来,他的眼睛已经被银子烧得通红,浑然不觉对面发生的变化。
他没有注意到,他身后的民壮班头和衙役班头们可都看得明明白白,没办法,这群人每日行走于街市之上,靠的就是一双眼睛,所谓光棍眼赛夹剪。练就了一副查看风色的好本事。见对面转眼之间立刻摆出了一副以命相搏的架势,这群人不由得便悄悄的放下了脚步。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能惹,什么人可以随便欺负,什么人必须要笑脸相迎,他们清楚的很。
眼前这伙人是是不是要笑脸相迎还说不好,不过看着这个阵势,绝对是属于不能招惹的那批。
可惜,典史大人没有他手下这群人的江湖阅历。于是,悲剧就这样的发生了。
“噗噗噗!噗!”
四名长矛手向前快步奔跑几步,拦住了单人匹马想要冲击南中军阵型的典史大人。更不搭话,挺矛就刺!
可怜那典史,方才还在胯下那匹骟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那马儿吃疼不过,正在向前狂奔,正好迎面撞上刺来的四根长矛!
两根长矛刺穿了典史的身躯,两股血箭立刻喷了出来。另外两根长矛刺中了马匹的胸腹,那马吃疼不过,一声哀鸣倒在地上翻滚了两下,眼见得是不能活了。
而典史大人,则是无比狼狈,先是被长矛刺穿了身体,五尺长的丧门枪枪头,将他身上披着的棉甲轻松刺穿,(倒也不是说长矛有多么的锋利,大家可以计算一下,长矛刺出时的速度,再加上他策马奔驰的速度,按照牛顿的什么什么加速度定律,不好意思,初中物理学的那点东西早就还给了老师。)长长的矛头满是鲜血在他的背上显露了出来。
之后则更是骇人。两名长矛手也是多年并肩作战的战友,深知如何利用这样的机会最大限度的打击对手的勇气。二人一起吐气开声,前手向上提,后手猛向下压。“嘿!”两杆丧门枪将典史从马背上硬生生的提了起来,矛头在典史的背上交叉着,向下流淌着兀自冒着热气的鲜血。这样的一幕惨烈场景。吓得后面跟随的那数百人无不瞠目结舌。
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典史大人就变成了人家长矛上的串烧,我们又该怎么办?
看着被两名长矛手合力甩到地上,还在痛苦的扭曲着身躯,在满是自己鲜血和马匹鲜血的地面上徒劳的挣扎着,试图向县城的方向逃去,一只手还在半空中抓着什么,口中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喊些什么,想来是在叫“救命。救我。”之类的话。但是,在如此强横的武力下,又有谁敢于拿着自己的小命去和别人的长枪去碰?
“原本以为很多村庄寨子看起来是民,实际上见到过路的商旅客人财货多的时候也不介意偶然兼当一下拦路收买路钱的好汉。莫说是保镖护卫少的弱小过路客商百姓,就是高举着大明旗帜的官兵粮饷也敢打劫。想不到,县城里的人也是如此不堪!”
百余步外,在方阵中勒马观看的陈天华,冷笑着合上了手里的单筒望远镜。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营官邓先达低声请示着。
“来而不往非礼也,要是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怕是以后我们每次走到这里,都有人出来收买路钱!这新安县境内大大小小的围子那么多,县城只是其中一座而已,要是每一座围子都出来向老子要钱,打劫老子的队伍,那老子还干球啥?”(未完待续。。)
人们放松了下来,有人解开衣服扣子,让风吹拂着走得汗涔涔的身体,也有人拧开腰间的水壶,猛灌一起,然后美滋滋的抹抹嘴,拿着水壶去到炊事车那边去再灌上一壶。
“大人!”
见城下熙熙攘攘的人们似乎没有了一点章法和戒备,典史又有了一点勇气,当然,更多的诱惑来自于那百余辆大车。高高隆起的苫布下面,天晓得藏了多少的好东西。
“乘着这群人队伍松懈,防卫懈怠,我带人出城冲杀一阵!将此股贼匪击退!”
邬文明用小眼睛看了典史一眼,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邬大人心里很清楚,目的那里是为了击退城下的贼匪?不过是为了那上百车的财货。
“出城击贼则可,切莫贪功好战!”
邬文明的心思很清楚,要打你自己去,打完了自然首功是我的,分配缴获的财货也是我拿头一份。但是,出城杀敌这种事情,不好意思,就是你的活了!
那典史那里听得出邬县令话里暗藏的玄机,只管跑步沿着马道下城,召集民壮和衙役班头做战前动员。
“丢那马契弟!想不想发财?!”
“想!”
“哪个不想发财是夯家铲!”
“城外头的那群贼厮鸟们,手里的家伙,车上的货物,都是好东西,值钱的东西,想跟我出城吃肉的,就跟我来!”
“妈的!干了!”
民壮班头和三班衙役们都看得很清楚,外面的人们如同在圩场上赶集一样,丝毫没有戒备。但是他们随意摆放的刀枪,众人可都看得很清楚,一柄绝户刀,在新安县可以卖到五块银元,一根丧门枪,也可以卖到三块银元。城外的这群人,手里拿的不是刀枪,都是一块块白花花亮闪闪的银元啊!
城门开处,典史骑着一匹骟马,在一面大旗的护卫下,也是威风凛凛的杀出城来,手中挥动着一柄据说是浙江龙泉出产的上等宝剑。身后是数百人的民壮、衙役和城中的守备士兵。乱糟糟的队伍手中拿着水火棍、铁尺、锁链,以及刀枪等物,直扑城下不远处的陈天华所部。
“见过要钱不要命的,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要命的!”
见一群人从城中杀出,气势汹汹的直奔自己的队伍而来,口中乱七八糟的喊着各种口号。无外乎就是杀贼,升官发财之类的话语。
“列阵!”
不待陈天华发出号令,随同出行的几位营官已经大声吆喝着部下迅速从散漫的休整状态进入了临战状态,整个队伍如同一头方才还在树荫下懒洋洋打着盹的狮子张开了血盆大口,挥舞着利爪,等待着猎物的上门。
长枪手们迅速的在营地的最外层列开,手中的五米长矛丧门枪斜斜的向外高举,仿佛豪猪的尖刺一般。在长枪手们的身后,一排排刀手和火枪手在那里列开阵型。火枪手在长枪兵的身后,迅速的将枪头帽拔掉。检查火石。安装发射药,塞入铅弹,用通条夯筑两下,使火药和弹丸能够紧密的结合在一起。
随着陈天华北上广东的这些人。都是守汉从各营中挑选的甲长以上骨干。一个个临阵经验之丰富。完全超乎了对面新安县这群人的想象。不客气的讲,便是此时与八旗满洲的白甲兵对阵,胜负也在五五之数。可能白甲兵单独的搏杀能力要超过这些人。一对一,一对二,都不会吃亏。但是,南中军实行的是狼群战术,哪个会同你单挑?都是一群长矛刺过来!
新安县的典史刚刚带着队伍冲过了护城河,还没有来得及与陈天华所部接触,便见得对面的人马已经从散漫变成了严整,丢弃在地上的刀枪器械已经被紧握在手中,对准了自己前进的方向。有那心中打鼓的,便悄悄的放慢了脚步。
“杀!”
典史大人继续充当着英雄的角色,催动坐下马向着对面冲来,他的眼睛已经被银子烧得通红,浑然不觉对面发生的变化。
他没有注意到,他身后的民壮班头和衙役班头们可都看得明明白白,没办法,这群人每日行走于街市之上,靠的就是一双眼睛,所谓光棍眼赛夹剪。练就了一副查看风色的好本事。见对面转眼之间立刻摆出了一副以命相搏的架势,这群人不由得便悄悄的放下了脚步。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能惹,什么人可以随便欺负,什么人必须要笑脸相迎,他们清楚的很。
眼前这伙人是是不是要笑脸相迎还说不好,不过看着这个阵势,绝对是属于不能招惹的那批。
可惜,典史大人没有他手下这群人的江湖阅历。于是,悲剧就这样的发生了。
“噗噗噗!噗!”
四名长矛手向前快步奔跑几步,拦住了单人匹马想要冲击南中军阵型的典史大人。更不搭话,挺矛就刺!
可怜那典史,方才还在胯下那匹骟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那马儿吃疼不过,正在向前狂奔,正好迎面撞上刺来的四根长矛!
两根长矛刺穿了典史的身躯,两股血箭立刻喷了出来。另外两根长矛刺中了马匹的胸腹,那马吃疼不过,一声哀鸣倒在地上翻滚了两下,眼见得是不能活了。
而典史大人,则是无比狼狈,先是被长矛刺穿了身体,五尺长的丧门枪枪头,将他身上披着的棉甲轻松刺穿,(倒也不是说长矛有多么的锋利,大家可以计算一下,长矛刺出时的速度,再加上他策马奔驰的速度,按照牛顿的什么什么加速度定律,不好意思,初中物理学的那点东西早就还给了老师。)长长的矛头满是鲜血在他的背上显露了出来。
之后则更是骇人。两名长矛手也是多年并肩作战的战友,深知如何利用这样的机会最大限度的打击对手的勇气。二人一起吐气开声,前手向上提,后手猛向下压。“嘿!”两杆丧门枪将典史从马背上硬生生的提了起来,矛头在典史的背上交叉着,向下流淌着兀自冒着热气的鲜血。这样的一幕惨烈场景。吓得后面跟随的那数百人无不瞠目结舌。
不过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情,典史大人就变成了人家长矛上的串烧,我们又该怎么办?
看着被两名长矛手合力甩到地上,还在痛苦的扭曲着身躯,在满是自己鲜血和马匹鲜血的地面上徒劳的挣扎着,试图向县城的方向逃去,一只手还在半空中抓着什么,口中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喊些什么,想来是在叫“救命。救我。”之类的话。但是,在如此强横的武力下,又有谁敢于拿着自己的小命去和别人的长枪去碰?
“原本以为很多村庄寨子看起来是民,实际上见到过路的商旅客人财货多的时候也不介意偶然兼当一下拦路收买路钱的好汉。莫说是保镖护卫少的弱小过路客商百姓,就是高举着大明旗帜的官兵粮饷也敢打劫。想不到,县城里的人也是如此不堪!”
百余步外,在方阵中勒马观看的陈天华,冷笑着合上了手里的单筒望远镜。
“大人,我们该怎么办?”
营官邓先达低声请示着。
“来而不往非礼也,要是不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怕是以后我们每次走到这里,都有人出来收买路钱!这新安县境内大大小小的围子那么多,县城只是其中一座而已,要是每一座围子都出来向老子要钱,打劫老子的队伍,那老子还干球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