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一夫多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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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的婚姻制度。
在藏地的一夫多妻,大多都是一家的长女和她的姊妹们共招一,姐妹一个也不出嫁,大家共赘一夫。其原因和好处,一是姐妹在一起不分散劳力和家产;二是姐妹共夫,大家都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永不分离,视为最幸福美满的家庭;三是虽是亲姐妹,但其中一个在智力、相貌、才能等方面要比姐或妹弱一些,弱者不管出嫁或留家都不妥,而强者出留都占优势的情况下,采取姐妹共招一夫,谁也不嫁,大家共持家业;四是在家族中、亲属中和村落中普遍认为这样的家庭才是个大家庭,这样的家庭才是个人丁兴旺、家境殷实的好家庭。
藏地的一夫多妻不分妻、妾,诸妻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姐妹们的共夫女婿,成为家庭的支柱。夫,对外代表这个家庭,对内有决策家中大事之权力。他对诸妻的家庭生活、劳务安排、穿著装饰、特别是性生活等必须一视同待,只有这样他才能使诸妻和睦、姐妹团结、家庭幸福。
然而,藏地社会一般认为一夫多妻不好,常会造成子女过多,负担增加、拖累家庭,而要使诸妻和睦、子女团结、家庭幸福也比较困难。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兄弟共妻观念在藏族人中却是截然相反。实际上在藏地对一妻多夫制才是最为推崇的、最为普遍的。
藏地的一妻多夫制,绝大多数是一家的兄弟几人共娶一个妻子。兄弟共妻的原因与姊妹共夫一样,主要是家庭的财力、劳力不被分散,此外还有几弟兄在一起有利于该家庭社会势力的扩大和门弟不衰;最常见的是弟兄中较得力的一人留在家里维持家业和赡养父母老人,其余担负差役、出门做生意、打猎、放牧和作其它事,其所获的财钱归家中大家共有,有利生产发家。
一妻多夫制家庭实质是家庭中兄弟共妻。一般是由长兄提亲、相亲,迎娶到家后,诸弟弟再与其共妻。共妻之事一般婚前已给女方的父母讲清,也有後来妻与弟同居造成共妻事实后被家庭和社会承认。但不管如何,对外只有迎娶者才作为正式的丈夫出现,其他兄弟都被称是“朋嘉”,意为附加的。妻子所生子女,不管与谁所生,都是称迎娶者为父亲,叫其余的兄弟称为叔叔。
对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家庭,大家一般会认为很正常的事。对于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的家庭的还持赞扬态度。因为兄弟、姐妹在一起能够和睦相处,即可免除离别思念之苦,又能相互照顾,终生于父母在一起,同时财产与劳力也不分散,更容易发家致富。家庭子女中的老大,无论他是男是女,他(她)就有继承家业、赡养老人之权利和义务。
在一些地方则是由最年长的男孩子当家,其余弟妹到结婚年龄时,男者上门女者出嫁,还可以出家为僧尼。也有终身不婚,在家当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他们在家庭不仅不受歧视,有不少成为家庭的当家者,一家之主。侄儿侄女们对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的尊敬和爱戴程度往往超过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终身不结婚,没有子女,但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整个家庭,时时处处都为整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兴旺发达著想,因而受到全家老少的尊敬爱戴。
神奇的是一妻多夫的多偶家庭,很少发生不和现象。其和睦程度有时甚至还胜过一夫一妻家庭。而社会对妻子的评价是视其她对诸夫的穿著、饮食、性生活、尊重等方面处理是否得当,尤其能否公平对待、一视同待。如果能使诸兄弟团结和睦,她便是一位好妻子、好媳妇,好当家人。
在藏地最富裕、最美满的家庭结构是这样的:公公为一家之长,支撑门面,分配劳动和劳动成果;婆婆在家操持家务;妻子在家哺育儿女。长子管理家中具体事物、决定家族的发展;老二外出打工,为家庭增加直接的现金收入,又带回外界的信息;老三上山放牧,农忙时节又能回家帮忙;老四上学学习储备人才力量。这样的家庭,既不易受外人侵扰,又可以自给自足让家庭很快富裕起来。在藏地丁青一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家庭是由这样的一妻多夫制的家庭组成的。)
在藏地,一妻多夫、一夫多妻都是很正常的的,重婚也是不违法的,只是想动歪脑筋的人注意了,目前这种婚姻习俗和制度仅仅允许存在于藏地的不发达地区。而且都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法律逐渐对民俗起到更多约束。
藏地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一夫多妻了,不过在牧区里还存在着两夫一妻的现象,一般是一家的两兄弟,哥哥或者弟弟取了一个老婆回来后,家里就这一个老婆,不再取了,两兄弟一起挣钱养家,妻子在家照顾孩子,这种现象现在还没有完全改善,不过城市里没有了,只是牧区里,由于文化和经济条件这些因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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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的婚姻制度。
在藏地的一夫多妻,大多都是一家的长女和她的姊妹们共招一,姐妹一个也不出嫁,大家共赘一夫。其原因和好处,一是姐妹在一起不分散劳力和家产;二是姐妹共夫,大家都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永不分离,视为最幸福美满的家庭;三是虽是亲姐妹,但其中一个在智力、相貌、才能等方面要比姐或妹弱一些,弱者不管出嫁或留家都不妥,而强者出留都占优势的情况下,采取姐妹共招一夫,谁也不嫁,大家共持家业;四是在家族中、亲属中和村落中普遍认为这样的家庭才是个大家庭,这样的家庭才是个人丁兴旺、家境殷实的好家庭。
藏地的一夫多妻不分妻、妾,诸妻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一律平等。姐妹们的共夫女婿,成为家庭的支柱。夫,对外代表这个家庭,对内有决策家中大事之权力。他对诸妻的家庭生活、劳务安排、穿著装饰、特别是性生活等必须一视同待,只有这样他才能使诸妻和睦、姐妹团结、家庭幸福。
然而,藏地社会一般认为一夫多妻不好,常会造成子女过多,负担增加、拖累家庭,而要使诸妻和睦、子女团结、家庭幸福也比较困难。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兄弟共妻观念在藏族人中却是截然相反。实际上在藏地对一妻多夫制才是最为推崇的、最为普遍的。
藏地的一妻多夫制,绝大多数是一家的兄弟几人共娶一个妻子。兄弟共妻的原因与姊妹共夫一样,主要是家庭的财力、劳力不被分散,此外还有几弟兄在一起有利于该家庭社会势力的扩大和门弟不衰;最常见的是弟兄中较得力的一人留在家里维持家业和赡养父母老人,其余担负差役、出门做生意、打猎、放牧和作其它事,其所获的财钱归家中大家共有,有利生产发家。
一妻多夫制家庭实质是家庭中兄弟共妻。一般是由长兄提亲、相亲,迎娶到家后,诸弟弟再与其共妻。共妻之事一般婚前已给女方的父母讲清,也有後来妻与弟同居造成共妻事实后被家庭和社会承认。但不管如何,对外只有迎娶者才作为正式的丈夫出现,其他兄弟都被称是“朋嘉”,意为附加的。妻子所生子女,不管与谁所生,都是称迎娶者为父亲,叫其余的兄弟称为叔叔。
对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家庭,大家一般会认为很正常的事。对于兄弟共妻或姐妹共夫的家庭的还持赞扬态度。因为兄弟、姐妹在一起能够和睦相处,即可免除离别思念之苦,又能相互照顾,终生于父母在一起,同时财产与劳力也不分散,更容易发家致富。家庭子女中的老大,无论他是男是女,他(她)就有继承家业、赡养老人之权利和义务。
在一些地方则是由最年长的男孩子当家,其余弟妹到结婚年龄时,男者上门女者出嫁,还可以出家为僧尼。也有终身不婚,在家当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他们在家庭不仅不受歧视,有不少成为家庭的当家者,一家之主。侄儿侄女们对舅舅(叔叔)和娘娘(姑姑)的尊敬和爱戴程度往往超过亲生父母。因为他们终身不结婚,没有子女,但他们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整个家庭,时时处处都为整个家庭的和睦团结、兴旺发达著想,因而受到全家老少的尊敬爱戴。
神奇的是一妻多夫的多偶家庭,很少发生不和现象。其和睦程度有时甚至还胜过一夫一妻家庭。而社会对妻子的评价是视其她对诸夫的穿著、饮食、性生活、尊重等方面处理是否得当,尤其能否公平对待、一视同待。如果能使诸兄弟团结和睦,她便是一位好妻子、好媳妇,好当家人。
在藏地最富裕、最美满的家庭结构是这样的:公公为一家之长,支撑门面,分配劳动和劳动成果;婆婆在家操持家务;妻子在家哺育儿女。长子管理家中具体事物、决定家族的发展;老二外出打工,为家庭增加直接的现金收入,又带回外界的信息;老三上山放牧,农忙时节又能回家帮忙;老四上学学习储备人才力量。这样的家庭,既不易受外人侵扰,又可以自给自足让家庭很快富裕起来。在藏地丁青一带有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家庭是由这样的一妻多夫制的家庭组成的。)
在藏地,一妻多夫、一夫多妻都是很正常的的,重婚也是不违法的,只是想动歪脑筋的人注意了,目前这种婚姻习俗和制度仅仅允许存在于藏地的不发达地区。而且都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法律逐渐对民俗起到更多约束。
藏地现在已经几乎没有一夫多妻了,不过在牧区里还存在着两夫一妻的现象,一般是一家的两兄弟,哥哥或者弟弟取了一个老婆回来后,家里就这一个老婆,不再取了,两兄弟一起挣钱养家,妻子在家照顾孩子,这种现象现在还没有完全改善,不过城市里没有了,只是牧区里,由于文化和经济条件这些因素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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