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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眼前的这头金龙绝对有这样的实力。
“我……我”尽管金龙的威严让这个小小的佣兵非常畏惧,但他总算没有在龙威的影响下瘫软在地,为了不激怒金龙,他把手中的腰刀低垂下去,下意识的用身体紧贴着身后的艾薇儿:“尊贵的金龙,我……我买过门票的……”
“门票?什么门票?”金龙的口水如同瓢泼大雨一般飞溅到小佣兵的身上。
“不要吓坏了他们,”随着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小小的道格族佣兵才注意到在金龙的颈部居然坐着一个半精灵。这个半精灵的声音很甜美也很柔和,和艾薇儿的声音很象。
原来真的有龙骑士。
见到龙骑士的瞬间,道格族小佣兵反而轻松了很多,因为传说中的龙骑士公正严明,具备一切美好的品德,绝对不会随意欺凌弱校
道格族小佣兵赶紧举刀致敬,用很谦卑的声音说道:“高贵的龙骑士,我……”
“你是碧叶丝吗?”不知何时,身后的女精灵艾薇儿已经站了出来,怯生生的问道:“你真的是碧叶丝吗?”
碧叶丝看着这个女精灵,反而诧异了:“你认识我?”
“我的天,你真的是碧叶丝,传说中的龙骑士1艾薇儿顿时就兴奋起来,拉着同伴的手反复摇晃:“我说过的,我曾经对你说过的,真的有龙骑士,现在你相信了吧?相信了吧?”
“无聊1金龙很粗暴的打断了艾薇儿,迈开大步硬生生的挤进小小的凉亭,直接把两个小小的佣兵从凉亭中挤了出去。
“爱格丽斯,优雅一点,你太没有礼貌了。”
“我已经很优雅了。”
咯吱咯吱的声响当中,小凉亭好似随时都有可能被金龙巨大的身躯给挤塌。
不过,金龙毫不在,就算是一座大山在她眼前瞬间崩塌,爱格莉斯的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碧叶丝从龙身上跳下来,朝着凉亭靠近走廊的那一端走去。
在走廊和凉亭连接的位置上,同样是一个精灵和一个道格族的犬人对面而坐,中间的小桌上摆着三杯清水,他们显然是在等候什么人。
碧叶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来,端起其中的一杯清水一饮而尽:“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在哭泣之海位面耽误了一点时间,来晚了,我没有错过什么吧?”
“没有错过什么,其实道格拉斯领主也刚到不久,”那个男性半精灵端详着眼前的龙骑士:“你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我很欣慰。”
“你已经显得有些苍老了,我的哥哥。你……当初你失去了不朽的机会,你后悔吗?”
哥哥?碧叶丝的哥哥?两个小佣兵已经楞住了。
难道……难道说那个显得有些苍老的半精灵就是传说中主动放弃了父神神性的精灵族神子?他就是那个为了精灵族的世俗化和大融合奠定基础的柳远藤?
“我们精灵一族能够重新焕发生机,就是因为我们不再依靠神祗,能够完全融入到这个时代当中,就算是我归于尘土,有算得了什么?我们的智者曾经说过……算了,还是不提那些伤感的事情了吧。你给我说说在外层位面冒险的故事吧,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还不等碧叶丝开口,那个身材高大的犬人就已经离座而起,笑呵呵的说道:“你们兄妹已分离了整整四十年,难得团聚一次,定然有很多知心的话要说,我就不妨碍你们了。以后……以后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是的,自从我们兄妹在半兽荒原和道格拉斯领主相逢,真正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真的是太少了。”
“哈哈,该说的我都已经对你说过了,该看的我也已经看过了。”道格拉斯抬头看了看远方,:“你们兄妹先聊吧,还有些老朋友要去见一见。狼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去和它谈谈成为神国守护兽的事情,只怕狼王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大喜欢成为神国守护兽。狼王正在赶过来,他的气息已经很近了……”
柳远藤笑了,很开心的笑了:“神国守护兽确实拥有几乎等于是永恒的生命,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漫长的生命或许真的没有人们理解的那么宝贵,至少很有很多东西更加珍贵。”
“你就是最好的例子。”爽朗的大笑声中,道格拉斯迈步出了凉亭。
当道格拉斯走过那个道格族小佣兵的身旁之时,这个小佣兵已经跪拜下来,只有最虔诚的信徒对神祗才会使用这种五体投地的礼节。
小佣兵已经激动的难以自制,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最伟大的兽人守护神啊,我是您忠诚的奴仆,能够在有生之年亲眼目睹您的真容,这必定是您最慷慨的垂怜。愿您最耀眼的荣光……”
还不等这个小佣兵把话说完,道格拉斯就已经微笑着把他拉了起来。
面对着心目中的神祗,小小的佣兵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只是不住的发抖。
道格拉斯的笑容的那么的和蔼,让道格族小佣兵那紧张兴奋的心情稍微得到些许的缓解:“不用念诵祷文了,神祗的垂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有用,在你的生命中,起主导作用的从来就不是神,而是你自己!只有你自己的奋斗和拼搏才是最重要的1
“是的,是的,”虽然还没有完全理解道格拉斯话语中的真意,小小的佣兵却把道格拉斯说过的每一个字都牢牢的记在心底。
看他脸上紧张的表情,就知道小佣兵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道格拉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想你一定知道我的生平吧?”
被神祗拍打肩膀,让小小佣兵登时就产生了无比的荣耀感,仿佛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把身体挺的笔直,大声回答着:“作为您最虔诚的信徒,《守护之神本纪》是我的必修课,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您的生平,我还可以背诵呢……”
“背诵就不必了,你只要知道我曾经是一个和你一样的小人物,经历过磨难经历过奋起,才能成功,我希望你记住这句话。”
对于这个小小的佣兵而言,这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教导,而是神喻:“永不忘记。”
看着这个小佣兵实在的太紧张了,道格拉斯笑了笑:“知道为什么会把神历改为英雄历吗?”
“《守护之神本纪》第四十六卷第三十二章第一小节记载,神说……您说诸神的时代已经结束,英雄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所以您才降下神喻改元英雄历。”
“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过没有你说的那么刻板。改元英雄历的原因只有一个:不论种族不分信仰,每一个生灵都是自己的英雄,诸神会逐渐远去,以后的时代和未来世界属于你们。”
道格拉斯似乎不想和一个年轻的生命说起太过于深奥的话题:“好了,就说到这里吧,如果你有机会见到无敌三角佣兵组织的三位大首领,代我向他们问好。记得告诉他们,新手佣兵每月七个银币的薪水实在是太低了,让他们给你这样的小佣兵多一点收入,就说是我的建议。”
“遵命,吾神1
道格拉斯转头要走之时,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手上摘下一枚黑黝黝的指环递到这个小佣兵的面前:“刚才我好像听你说起,买不起像样的礼物送给……送给你的精灵朋友。这个指环送给你,算是这次见面的礼物吧。”
这是神的赋予,一定是神器。
“神器?已经算不上了,因为诸神的时代已经过去,这枚指环的作用已经没有意义,就是个留作纪念的礼物,珍惜你自己,珍惜你的朋友,因为这个时代属于你们。”
道格族小佣兵满脸都是肃穆庄严的神圣表情,双手捧着指环如同捧着整个世界
道格拉斯就好像是一个最普通的兽人,缓步远去。
在龙窟的入口处,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狼正慢悠悠的走进来,狼背上有一条从头至尾的通体银线。
这头狼看起来好像很健壮,步履之间却露出了明显的老态,在狼头上蹲坐着一只小小的貂鼠。
小貂鼠伸出粉色的前爪梳理着狼头上的皮毛,随着这头狼的步伐上下颠簸,朝着道格拉斯走了过来。
ps:嗯,全文完了。
我记得在开兽神的时候,我还在北京,兽王才写到世界之巅。那时候俺还是个满怀激情的少年,现在咱已经是妥妥的大叔范了。怀念08年,其实我是个记性不是太好的人,我看过微信上一个星座的点评,说最好的记性和最烂的记性都出在水瓶座。毫无疑问我就是那个最烂的记性的水瓶。我经常会记错时间,也经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因此为了防止我在写到小说后半段的时候,忘记前半段曾经出现过的人物和一些彼此人物之间的关系,我会建立好多文档,有的用来记录出现过的人物,有的是大纲,有的是小说中出现的宝物、兵器。但即便如此,有时候,还是会搞混,在此向各位读者道歉。
每本小说的开始,我都会对这部小说有个大概的预想,但是写到最后总是会发现写偏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在进步,所以我会不断的修改大纲,以至于偏离了最初的想法,谁知道呢,也许人心才是最复杂的。
每一本小说出来,我都希望能够畅销,能够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但显然这是妄想。不过不要紧,这是个目标,我会继续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直到有一天,或许我成功了,或许,我已经不能再敲击键盘,才会停下脚步。人生最要给自己设立一些目标,否则也太无趣了。
好吧,就这样,让我把更多的废话留到下一本书吧。
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让我们下本书再见吧。再见兽神,再见各位。
因为眼前的这头金龙绝对有这样的实力。
“我……我”尽管金龙的威严让这个小小的佣兵非常畏惧,但他总算没有在龙威的影响下瘫软在地,为了不激怒金龙,他把手中的腰刀低垂下去,下意识的用身体紧贴着身后的艾薇儿:“尊贵的金龙,我……我买过门票的……”
“门票?什么门票?”金龙的口水如同瓢泼大雨一般飞溅到小佣兵的身上。
“不要吓坏了他们,”随着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小小的道格族佣兵才注意到在金龙的颈部居然坐着一个半精灵。这个半精灵的声音很甜美也很柔和,和艾薇儿的声音很象。
原来真的有龙骑士。
见到龙骑士的瞬间,道格族小佣兵反而轻松了很多,因为传说中的龙骑士公正严明,具备一切美好的品德,绝对不会随意欺凌弱校
道格族小佣兵赶紧举刀致敬,用很谦卑的声音说道:“高贵的龙骑士,我……”
“你是碧叶丝吗?”不知何时,身后的女精灵艾薇儿已经站了出来,怯生生的问道:“你真的是碧叶丝吗?”
碧叶丝看着这个女精灵,反而诧异了:“你认识我?”
“我的天,你真的是碧叶丝,传说中的龙骑士1艾薇儿顿时就兴奋起来,拉着同伴的手反复摇晃:“我说过的,我曾经对你说过的,真的有龙骑士,现在你相信了吧?相信了吧?”
“无聊1金龙很粗暴的打断了艾薇儿,迈开大步硬生生的挤进小小的凉亭,直接把两个小小的佣兵从凉亭中挤了出去。
“爱格丽斯,优雅一点,你太没有礼貌了。”
“我已经很优雅了。”
咯吱咯吱的声响当中,小凉亭好似随时都有可能被金龙巨大的身躯给挤塌。
不过,金龙毫不在,就算是一座大山在她眼前瞬间崩塌,爱格莉斯的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碧叶丝从龙身上跳下来,朝着凉亭靠近走廊的那一端走去。
在走廊和凉亭连接的位置上,同样是一个精灵和一个道格族的犬人对面而坐,中间的小桌上摆着三杯清水,他们显然是在等候什么人。
碧叶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过来,端起其中的一杯清水一饮而尽:“真是很不好意思,我在哭泣之海位面耽误了一点时间,来晚了,我没有错过什么吧?”
“没有错过什么,其实道格拉斯领主也刚到不久,”那个男性半精灵端详着眼前的龙骑士:“你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我很欣慰。”
“你已经显得有些苍老了,我的哥哥。你……当初你失去了不朽的机会,你后悔吗?”
哥哥?碧叶丝的哥哥?两个小佣兵已经楞住了。
难道……难道说那个显得有些苍老的半精灵就是传说中主动放弃了父神神性的精灵族神子?他就是那个为了精灵族的世俗化和大融合奠定基础的柳远藤?
“我们精灵一族能够重新焕发生机,就是因为我们不再依靠神祗,能够完全融入到这个时代当中,就算是我归于尘土,有算得了什么?我们的智者曾经说过……算了,还是不提那些伤感的事情了吧。你给我说说在外层位面冒险的故事吧,我想那一定很有趣。”
还不等碧叶丝开口,那个身材高大的犬人就已经离座而起,笑呵呵的说道:“你们兄妹已分离了整整四十年,难得团聚一次,定然有很多知心的话要说,我就不妨碍你们了。以后……以后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了……”
“是的,自从我们兄妹在半兽荒原和道格拉斯领主相逢,真正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真的是太少了。”
“哈哈,该说的我都已经对你说过了,该看的我也已经看过了。”道格拉斯抬头看了看远方,:“你们兄妹先聊吧,还有些老朋友要去见一见。狼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去和它谈谈成为神国守护兽的事情,只怕狼王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大喜欢成为神国守护兽。狼王正在赶过来,他的气息已经很近了……”
柳远藤笑了,很开心的笑了:“神国守护兽确实拥有几乎等于是永恒的生命,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漫长的生命或许真的没有人们理解的那么宝贵,至少很有很多东西更加珍贵。”
“你就是最好的例子。”爽朗的大笑声中,道格拉斯迈步出了凉亭。
当道格拉斯走过那个道格族小佣兵的身旁之时,这个小佣兵已经跪拜下来,只有最虔诚的信徒对神祗才会使用这种五体投地的礼节。
小佣兵已经激动的难以自制,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最伟大的兽人守护神啊,我是您忠诚的奴仆,能够在有生之年亲眼目睹您的真容,这必定是您最慷慨的垂怜。愿您最耀眼的荣光……”
还不等这个小佣兵把话说完,道格拉斯就已经微笑着把他拉了起来。
面对着心目中的神祗,小小的佣兵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只是不住的发抖。
道格拉斯的笑容的那么的和蔼,让道格族小佣兵那紧张兴奋的心情稍微得到些许的缓解:“不用念诵祷文了,神祗的垂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有用,在你的生命中,起主导作用的从来就不是神,而是你自己!只有你自己的奋斗和拼搏才是最重要的1
“是的,是的,”虽然还没有完全理解道格拉斯话语中的真意,小小的佣兵却把道格拉斯说过的每一个字都牢牢的记在心底。
看他脸上紧张的表情,就知道小佣兵并没有完全理解自己的意思,道格拉斯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想你一定知道我的生平吧?”
被神祗拍打肩膀,让小小佣兵登时就产生了无比的荣耀感,仿佛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把身体挺的笔直,大声回答着:“作为您最虔诚的信徒,《守护之神本纪》是我的必修课,我清清楚楚的知道您的生平,我还可以背诵呢……”
“背诵就不必了,你只要知道我曾经是一个和你一样的小人物,经历过磨难经历过奋起,才能成功,我希望你记住这句话。”
对于这个小小的佣兵而言,这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教导,而是神喻:“永不忘记。”
看着这个小佣兵实在的太紧张了,道格拉斯笑了笑:“知道为什么会把神历改为英雄历吗?”
“《守护之神本纪》第四十六卷第三十二章第一小节记载,神说……您说诸神的时代已经结束,英雄时代的序幕已经拉开,所以您才降下神喻改元英雄历。”
“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过没有你说的那么刻板。改元英雄历的原因只有一个:不论种族不分信仰,每一个生灵都是自己的英雄,诸神会逐渐远去,以后的时代和未来世界属于你们。”
道格拉斯似乎不想和一个年轻的生命说起太过于深奥的话题:“好了,就说到这里吧,如果你有机会见到无敌三角佣兵组织的三位大首领,代我向他们问好。记得告诉他们,新手佣兵每月七个银币的薪水实在是太低了,让他们给你这样的小佣兵多一点收入,就说是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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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格拉斯转头要走之时,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手上摘下一枚黑黝黝的指环递到这个小佣兵的面前:“刚才我好像听你说起,买不起像样的礼物送给……送给你的精灵朋友。这个指环送给你,算是这次见面的礼物吧。”
这是神的赋予,一定是神器。
“神器?已经算不上了,因为诸神的时代已经过去,这枚指环的作用已经没有意义,就是个留作纪念的礼物,珍惜你自己,珍惜你的朋友,因为这个时代属于你们。”
道格族小佣兵满脸都是肃穆庄严的神圣表情,双手捧着指环如同捧着整个世界
道格拉斯就好像是一个最普通的兽人,缓步远去。
在龙窟的入口处,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狼正慢悠悠的走进来,狼背上有一条从头至尾的通体银线。
这头狼看起来好像很健壮,步履之间却露出了明显的老态,在狼头上蹲坐着一只小小的貂鼠。
小貂鼠伸出粉色的前爪梳理着狼头上的皮毛,随着这头狼的步伐上下颠簸,朝着道格拉斯走了过来。
ps:嗯,全文完了。
我记得在开兽神的时候,我还在北京,兽王才写到世界之巅。那时候俺还是个满怀激情的少年,现在咱已经是妥妥的大叔范了。怀念08年,其实我是个记性不是太好的人,我看过微信上一个星座的点评,说最好的记性和最烂的记性都出在水瓶座。毫无疑问我就是那个最烂的记性的水瓶。我经常会记错时间,也经常会忘记一些事情。因此为了防止我在写到小说后半段的时候,忘记前半段曾经出现过的人物和一些彼此人物之间的关系,我会建立好多文档,有的用来记录出现过的人物,有的是大纲,有的是小说中出现的宝物、兵器。但即便如此,有时候,还是会搞混,在此向各位读者道歉。
每本小说的开始,我都会对这部小说有个大概的预想,但是写到最后总是会发现写偏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在进步,所以我会不断的修改大纲,以至于偏离了最初的想法,谁知道呢,也许人心才是最复杂的。
每一本小说出来,我都希望能够畅销,能够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但显然这是妄想。不过不要紧,这是个目标,我会继续向着这个目标前进,直到有一天,或许我成功了,或许,我已经不能再敲击键盘,才会停下脚步。人生最要给自己设立一些目标,否则也太无趣了。
好吧,就这样,让我把更多的废话留到下一本书吧。
没有结束就没有开始,让我们下本书再见吧。再见兽神,再见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