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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 仿佛又没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胆的时候,程彻那边终于伸出手, 抱住了他。
赵清嶺那一瞬间, 眼里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动涕零了:“彻彻, 彻彻, 你真好。你真的没有生我的气, 你真的原谅我了,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欢你!”
……
黑暗中,程彻目光沉沉,收紧手臂。
他是说了“原谅”。
但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是,他是受了伤、吃了疼,最后还没用地哭了。
却觉得,那也不一定都是赵清嶺的错。
……
程彻至今记得,高中的时候, 赵清嶺有一个外校的好哥们儿。
好像跟他是发小, 家里也颇有钱、人也颇帅,在城郊的贵族学校念书,成绩也很好,但人比赵清嶺可要嚣张、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两年里,每次跟这种暗黑系的发小出去的时候,赵清嶺一般都不会叫上“好孩子”程彻。
以至于程彻总共就见过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 实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见面,是大家一起吃饭庆祝个什么,酒桌上,那个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赵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对象”。
“真的是烦死了!又不好看、话又不多、稍微凶一点还哭给你看。”
“最麻烦的是买东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虽然穷,但不还要你东西,问他想要什么,你知道他说啥?”
“他说‘别的都不要’,只要我别离开他、别不要他!”
“靠!明明一开始就说好了,无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么乏善可陈,居然还没有自知之明!出门不带他还有脸不高兴、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么拿不出手,我怎么带得出去啊?”
少年说及此处,一瓶啤酒直接闷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声。
高中的时候,程彻真的是特别单纯一人。
这番话在他听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男生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对象,不仅不喜欢还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听见赵清嶺笑了。
“小扬,天天吐槽嫂子,你还不是一跟头死死栽进去了?劝你啊,好好对人家吧,普通点就普通点吧,认了,别作。”
“作跑了,到时候再哭,可就迟了。”
那少年闻言,又咣咣闷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点、聪明一点、坚强一点、独立自信一点,老子就不用纠结了!”
“可现在这样,算怎么的?老子条件那么好,将来找啥样的没有,就算喜欢……又怎么能甘心,一辈子就跟这么个灰头土脸的货色过了?”
“我以前也不是那么没品位的人啊!真是不明白,他到底给我下什么迷魂药了。”
“哪哪都不好,我到底迷他什么迷得那么狠?艹!”
少年说着,眼睛红了,看起来很萎靡。
……
那天,人生中第一次,程彻知道原来人性还能那么分裂。
一边“迷恋得不行”。
一边,又能清楚地嫌弃“对方不够好”。
但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合理——
那几天,赵清嶺才送了程彻一张学校附近体育用品店的购物卡。面值三百多,按说在当年可以买不少东西,但程彻最后,却用整张卡只刷走了一个篮球。
他特别喜欢那个篮球。
以前看它放在货架上,就偷偷喜欢了,路过总要多看两眼。
确实也是一边特别喜欢,一边嫌弃。嫌弃它死贵,性价比低到没眼看、抢钱一样的贵。
如今,推人及己。
阴暗的小念头,有时候真的是控制不住就会冒出来——
“一时的口不择言”,真的有这种东西?
会不会,其实那根本,是赵清嶺的真情流露。
感性上“最喜欢了”“想一辈子在一起”是真的;理性上觉得跟他在一起“亏了”,却也是真的。
所以,才会在那一瞬间没忍住,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
艹。
难受。
程彻略微弓起身提,咬牙,生生忍下了生理性的胸口疼。
不仅忍住了,半晌,他缓缓地,竟还断续地、莫名笑出了来。
怀里本来赵清嶺已经睡着了,又揉揉眼醒了。
“呜嗯……彻彻,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没事,我在想明天的行程。”程彻摸了摸他微长、柔软的发,“乖,睡吧。”
“哦……zzzzz”
程彻抱紧赵清嶺。
沉默,闭上眼睛,又缓了好一会儿。
再睁开时,对着天花板,却不是往日里的无措与茫然。
不是。
同样是沉默平静,却暗地闪着一丝几近微不可见的光华,劲儿劲儿的。
……
……
“明天”的行程早就定好了,不用想。程彻在想着的,其实是他们“以后”的行程。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三个月里,赵清嶺倒是从没有说过他“拿不出手”。
对于两人的关系,也从来没有藏着掖着过。遇到一些熟人的场合,也都大大方方介绍了。
大家的反应,表面上一派和谐。
各种恭喜恭喜、同喜同喜地嘻嘻哈哈,但内心分明各种一言难尽——有的一脸懵逼,赵清嶺你眼神是怎么了?有的则心怀怨妒,他哪里比得上我!
这些,程彻不傻,当然都看得到。
谁让他是真的平凡,配不上赵清嶺。
这不是怯懦、不是自怨自艾。只是不争的事实,所有人都知道。
就连颜珍跟他那么多年朋友,都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他够格。反而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不停地吹好友耳边风、花式劝他分手。
程彻很清楚,她劝他分手,只是因为怕他越发的无法自拔。
怕差距那么大,他将来有一天免不了会被抛弃,受到严重的、毁灭性的伤害。
只是后来,发现实在是劝分无果,颜珍才只好又换了个路线。
开始疯狂挑剔他的形象、着装,一见面就拉去品牌店,逼着他买买买、扔扔扔。
……
但颜珍不知道是,自从跟赵清嶺在一起之后,其实程彻衣柜里的旧衣服,在她提点之前,就已经偷偷扔掉过一大半。
更早就学会了暗中不着痕迹主动问赵清嶺的意见,借着约会、吃饭的机会悄悄“顺路”拉赵清嶺,去帮忙参谋陪他买几件衣服。
长此以往,虽然至今穿搭品味还是常常被颜珍吐槽,但真的已经比“以前版本的程彻1.0”好太多了。
除了努力提高衣品,其它方面,也都不敢慵懒度日。
工作上认真尽责,拼命给公司多做出一些成绩。闲暇回家的时候,则会努力研究健康菜谱的做法,没事约赵清嶺一起锻炼身体、抽空再多看几本书。
不是没有危机感。
不是单纯觉得“幸运”,平凡的人生被过量的幸福砸中,就这么从此高枕无忧。
不是那样的。
程彻一直都有危机感,也一直在暗暗憋着一股劲——想要这样一直偷偷用功下去,悄悄地、潜移默化地变好。
这样,再过个一年半载、三年五载,他会变得帅一些、优秀一些。
至少让赵清嶺领着他出去时,不至于再被人质疑。
可是。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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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仿佛安静了片刻, 仿佛又没有。
就在某人微微有些提心吊胆的时候,程彻那边终于伸出手, 抱住了他。
赵清嶺那一瞬间, 眼里都是星辰,真的要感动涕零了:“彻彻, 彻彻, 你真好。你真的没有生我的气, 你真的原谅我了,太好了,你最好了,最喜欢你!”
……
黑暗中,程彻目光沉沉,收紧手臂。
他是说了“原谅”。
但其实……根本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
是,他是受了伤、吃了疼,最后还没用地哭了。
却觉得,那也不一定都是赵清嶺的错。
……
程彻至今记得,高中的时候, 赵清嶺有一个外校的好哥们儿。
好像跟他是发小, 家里也颇有钱、人也颇帅,在城郊的贵族学校念书,成绩也很好,但人比赵清嶺可要嚣张、混世得多了。
高中那两年里,每次跟这种暗黑系的发小出去的时候,赵清嶺一般都不会叫上“好孩子”程彻。
以至于程彻总共就见过那人一次而已。
但那一次, 实在是印象深刻。
……
那次见面,是大家一起吃饭庆祝个什么,酒桌上,那个男生喝醉了,一直在跟赵清嶺叨逼叨,叨叨他的“对象”。
“真的是烦死了!又不好看、话又不多、稍微凶一点还哭给你看。”
“最麻烦的是买东西根本哄不好使,人家虽然穷,但不还要你东西,问他想要什么,你知道他说啥?”
“他说‘别的都不要’,只要我别离开他、别不要他!”
“靠!明明一开始就说好了,无聊陪他玩玩而已,不好看又那么乏善可陈,居然还没有自知之明!出门不带他还有脸不高兴、跟我要死要活,也不想想自己那么拿不出手,我怎么带得出去啊?”
少年说及此处,一瓶啤酒直接闷了。
“咣”砸在桌上,好大一声。
高中的时候,程彻真的是特别单纯一人。
这番话在他听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男生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对象,不仅不喜欢还挺看不起,八成是打算分手了。
然而,下一秒,他竟听见赵清嶺笑了。
“小扬,天天吐槽嫂子,你还不是一跟头死死栽进去了?劝你啊,好好对人家吧,普通点就普通点吧,认了,别作。”
“作跑了,到时候再哭,可就迟了。”
那少年闻言,又咣咣闷了一瓶啤酒。
“他但凡能好看一点、聪明一点、坚强一点、独立自信一点,老子就不用纠结了!”
“可现在这样,算怎么的?老子条件那么好,将来找啥样的没有,就算喜欢……又怎么能甘心,一辈子就跟这么个灰头土脸的货色过了?”
“我以前也不是那么没品位的人啊!真是不明白,他到底给我下什么迷魂药了。”
“哪哪都不好,我到底迷他什么迷得那么狠?艹!”
少年说着,眼睛红了,看起来很萎靡。
……
那天,人生中第一次,程彻知道原来人性还能那么分裂。
一边“迷恋得不行”。
一边,又能清楚地嫌弃“对方不够好”。
但仔细想想,倒也不是不合理——
那几天,赵清嶺才送了程彻一张学校附近体育用品店的购物卡。面值三百多,按说在当年可以买不少东西,但程彻最后,却用整张卡只刷走了一个篮球。
他特别喜欢那个篮球。
以前看它放在货架上,就偷偷喜欢了,路过总要多看两眼。
确实也是一边特别喜欢,一边嫌弃。嫌弃它死贵,性价比低到没眼看、抢钱一样的贵。
如今,推人及己。
阴暗的小念头,有时候真的是控制不住就会冒出来——
“一时的口不择言”,真的有这种东西?
会不会,其实那根本,是赵清嶺的真情流露。
感性上“最喜欢了”“想一辈子在一起”是真的;理性上觉得跟他在一起“亏了”,却也是真的。
所以,才会在那一瞬间没忍住,说出那么伤人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
艹。
难受。
程彻略微弓起身提,咬牙,生生忍下了生理性的胸口疼。
不仅忍住了,半晌,他缓缓地,竟还断续地、莫名笑出了来。
怀里本来赵清嶺已经睡着了,又揉揉眼醒了。
“呜嗯……彻彻,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没事,我在想明天的行程。”程彻摸了摸他微长、柔软的发,“乖,睡吧。”
“哦……zzzzz”
程彻抱紧赵清嶺。
沉默,闭上眼睛,又缓了好一会儿。
再睁开时,对着天花板,却不是往日里的无措与茫然。
不是。
同样是沉默平静,却暗地闪着一丝几近微不可见的光华,劲儿劲儿的。
……
……
“明天”的行程早就定好了,不用想。程彻在想着的,其实是他们“以后”的行程。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三个月里,赵清嶺倒是从没有说过他“拿不出手”。
对于两人的关系,也从来没有藏着掖着过。遇到一些熟人的场合,也都大大方方介绍了。
大家的反应,表面上一派和谐。
各种恭喜恭喜、同喜同喜地嘻嘻哈哈,但内心分明各种一言难尽——有的一脸懵逼,赵清嶺你眼神是怎么了?有的则心怀怨妒,他哪里比得上我!
这些,程彻不傻,当然都看得到。
谁让他是真的平凡,配不上赵清嶺。
这不是怯懦、不是自怨自艾。只是不争的事实,所有人都知道。
就连颜珍跟他那么多年朋友,都没办法昧着良心说他够格。反而从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不停地吹好友耳边风、花式劝他分手。
程彻很清楚,她劝他分手,只是因为怕他越发的无法自拔。
怕差距那么大,他将来有一天免不了会被抛弃,受到严重的、毁灭性的伤害。
只是后来,发现实在是劝分无果,颜珍才只好又换了个路线。
开始疯狂挑剔他的形象、着装,一见面就拉去品牌店,逼着他买买买、扔扔扔。
……
但颜珍不知道是,自从跟赵清嶺在一起之后,其实程彻衣柜里的旧衣服,在她提点之前,就已经偷偷扔掉过一大半。
更早就学会了暗中不着痕迹主动问赵清嶺的意见,借着约会、吃饭的机会悄悄“顺路”拉赵清嶺,去帮忙参谋陪他买几件衣服。
长此以往,虽然至今穿搭品味还是常常被颜珍吐槽,但真的已经比“以前版本的程彻1.0”好太多了。
除了努力提高衣品,其它方面,也都不敢慵懒度日。
工作上认真尽责,拼命给公司多做出一些成绩。闲暇回家的时候,则会努力研究健康菜谱的做法,没事约赵清嶺一起锻炼身体、抽空再多看几本书。
不是没有危机感。
不是单纯觉得“幸运”,平凡的人生被过量的幸福砸中,就这么从此高枕无忧。
不是那样的。
程彻一直都有危机感,也一直在暗暗憋着一股劲——想要这样一直偷偷用功下去,悄悄地、潜移默化地变好。
这样,再过个一年半载、三年五载,他会变得帅一些、优秀一些。
至少让赵清嶺领着他出去时,不至于再被人质疑。
可是。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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