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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方入早春,积雪已融,满山的林树正抽新芽,树顶兀自光秃一片,落叶却还未完全腐烂,和着湿软的黑泥,整座山头焦褐中透着些许深黝土色,犹如一只敛羽低伏的猫头鹰。
午后的阳光正炽,面光处尚不觉得如何,遮光蔽日的林道间却隐有一丝刺骨的湿冷,仿佛凛冬回眸,于此间还留有一抹流眄。
三人小心踩着湿泥腐叶,沿着猫头鹰翼处的兽径转入一处小山坳,抬见半山腰间突出一块平坦的岩台,上有三两幢茅顶草舍,远望不见人影走动,敷泥涂垩的夯土墙斑剥得十分厉害,似乎整个冬季都乏人照拂。
“就是那里?”老胡嘴唇歙动,却未发出声音。阿傻点了点头,身子突然一阵颤抖,面色惨白。耿照抓住他的手臂,只觉触手寒凉,阿傻恍然不觉,怔怔望着那几间茅草房子。
胡彦之示意二人躲好,提着双剑,施展轻功掠上岩台。耿照拉着阿傻躲在山坳转角处,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见岩台上铜件光闪,老胡踏在崖畔挥舞双剑,示意两人上前。
“我里里外外都看过了。他妈的!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老胡笑骂:“真是怪了,难道岳宸风是谦谦君子,得了教训便躲回家反省去了,从此绝了报仇的念头?”茅草屋后便是悬崖,远眺能见入山的那条羊肠小道,其下林冠光秃一片,当真是一览无遗,的确没藏什么伏兵。
耿照耸肩道:“兴许是还没找到这里罢?若无阿傻引路,我们恐怕也找不着。”居间的大屋虽是茅顶土墙,却有左右二厢,是个具体而微的三合院式。
一旁另有两幢小屋:一幢是谷仓的模样,其中堆置着猎具杂物,另一幢更小的茅舍却经人打扫整理,摆着简单的床褥几垫,床上还有几件发霉的衣服。
阿傻梦游似的走进屋里,静静坐上床榻,裹着白布的尖细指头摸上旧衣,止不住地发颤着。一连几次,始终无法把衣衫拈起。耿照心中不忍,正要上前,却被老胡挽住。
“这一关,他始终要靠自己过。”老胡摇了摇头,面色凝肃:“过不了,一辈子就会困在血色的梦魇里,每夜都会从恶梦中惊醒,有时一闭上眼便能瞧见。
那些东西,你想忘也忘不了,随着时间过去反而越见清晰,又或者你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其实并没有。指不定哪一天,它会无声无息地窜出来,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你一口吞掉”
耿照被他阴沉的语调与神情所慑,刹那间动弹不得,半晌才喃喃道:“那该怎么办?”胡彦之冷冷一笑,眸中却无笑意。
“他只能,学会和恶梦做朋友。”他轻声道:“和它一起吃,和它一起睡。笑着与它敬酒,毫不在意地枕着它入眠如此而已。”
耿照不禁一悚,回神才觉遍体生寒,见老胡已往大屋处走去,忙三步并两步追上前。想想还是不对,语带试探地问:“老胡,你方才说什么与恶梦做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
老胡笑道:“什么什么做朋友?你昏头啦?我是说咱们做人家的朋友,别不长眼,给人家一点空间,如此而已。”
两人来到茅舍西厢,胡彦之随手推开虚掩的柴门,赫见黝黑的斗室里,东一块西一块、泼墨也似的溅满大片褐黑污渍,地上、墙上,破烂歪倒的竹椅之上简直是无处不在。积了蛛网灰尘的屋角地面,还散落着撕碎的布片,依稀识得是女子的衣物一类。
茅舍简陋通风,就算有什么血腥秽气,两、三个月间也已散得干干净净,然而一见室内的景况,便似有一股腥腐鲜烈的血肉气息冲入鼻腔,其势凶猛,宛若野兽肆虐一般,教人不禁掩鼻侧首。
“看来,这就是凶案发生的现场了。”胡彦之稍稍推开门扉,电一般的目光扫过屋里各处梁上垂下的粗大铁链、地上染血的柴刀,还有四处散落、发黑糜烂的细骨碎肉,似乎还有几截带着指甲的变形指头
摇头道:“畜生才能干出这等事来!阿傻一刀劈了摄奴,还算便宜了那厮。走罢,这儿没什么好看的了。”
茅舍的中堂桌椅倒落,现场一片狼籍,夯平的地上有道飞溅的斜扇形血迹,长、阔便与一柄寻常单刀相似,可见喷洒的劲道惊人。
以这片血渍为中心,四周墙上地下都溅满小指粗细的斜长血点,怵目惊心。耿照暗想:“看来,这里便是摄奴最初动手行凶的地方了。”据阿傻之言,摄奴一照面便砍了修玉善的左臂。
修老爷子是惯用左手之人,一身的艺业都在这条左膀之上。年老重创,又失了用刀之手,这位名满天下的刀界耆宿虎落平阳,惨死在摄奴的凌迟酷刑之下。
“以残留的足迹来看,恐怕还是摄奴暗施偷袭,修老爷子为了回护孙女与阿傻周全,... -->>
其时方入早春,积雪已融,满山的林树正抽新芽,树顶兀自光秃一片,落叶却还未完全腐烂,和着湿软的黑泥,整座山头焦褐中透着些许深黝土色,犹如一只敛羽低伏的猫头鹰。
午后的阳光正炽,面光处尚不觉得如何,遮光蔽日的林道间却隐有一丝刺骨的湿冷,仿佛凛冬回眸,于此间还留有一抹流眄。
三人小心踩着湿泥腐叶,沿着猫头鹰翼处的兽径转入一处小山坳,抬见半山腰间突出一块平坦的岩台,上有三两幢茅顶草舍,远望不见人影走动,敷泥涂垩的夯土墙斑剥得十分厉害,似乎整个冬季都乏人照拂。
“就是那里?”老胡嘴唇歙动,却未发出声音。阿傻点了点头,身子突然一阵颤抖,面色惨白。耿照抓住他的手臂,只觉触手寒凉,阿傻恍然不觉,怔怔望着那几间茅草房子。
胡彦之示意二人躲好,提着双剑,施展轻功掠上岩台。耿照拉着阿傻躲在山坳转角处,也不知过了多久,才见岩台上铜件光闪,老胡踏在崖畔挥舞双剑,示意两人上前。
“我里里外外都看过了。他妈的!居然一个人也没有。”老胡笑骂:“真是怪了,难道岳宸风是谦谦君子,得了教训便躲回家反省去了,从此绝了报仇的念头?”茅草屋后便是悬崖,远眺能见入山的那条羊肠小道,其下林冠光秃一片,当真是一览无遗,的确没藏什么伏兵。
耿照耸肩道:“兴许是还没找到这里罢?若无阿傻引路,我们恐怕也找不着。”居间的大屋虽是茅顶土墙,却有左右二厢,是个具体而微的三合院式。
一旁另有两幢小屋:一幢是谷仓的模样,其中堆置着猎具杂物,另一幢更小的茅舍却经人打扫整理,摆着简单的床褥几垫,床上还有几件发霉的衣服。
阿傻梦游似的走进屋里,静静坐上床榻,裹着白布的尖细指头摸上旧衣,止不住地发颤着。一连几次,始终无法把衣衫拈起。耿照心中不忍,正要上前,却被老胡挽住。
“这一关,他始终要靠自己过。”老胡摇了摇头,面色凝肃:“过不了,一辈子就会困在血色的梦魇里,每夜都会从恶梦中惊醒,有时一闭上眼便能瞧见。
那些东西,你想忘也忘不了,随着时间过去反而越见清晰,又或者你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其实并没有。指不定哪一天,它会无声无息地窜出来,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你一口吞掉”
耿照被他阴沉的语调与神情所慑,刹那间动弹不得,半晌才喃喃道:“那该怎么办?”胡彦之冷冷一笑,眸中却无笑意。
“他只能,学会和恶梦做朋友。”他轻声道:“和它一起吃,和它一起睡。笑着与它敬酒,毫不在意地枕着它入眠如此而已。”
耿照不禁一悚,回神才觉遍体生寒,见老胡已往大屋处走去,忙三步并两步追上前。想想还是不对,语带试探地问:“老胡,你方才说什么与恶梦做朋友,到底是什么意思?”
老胡笑道:“什么什么做朋友?你昏头啦?我是说咱们做人家的朋友,别不长眼,给人家一点空间,如此而已。”
两人来到茅舍西厢,胡彦之随手推开虚掩的柴门,赫见黝黑的斗室里,东一块西一块、泼墨也似的溅满大片褐黑污渍,地上、墙上,破烂歪倒的竹椅之上简直是无处不在。积了蛛网灰尘的屋角地面,还散落着撕碎的布片,依稀识得是女子的衣物一类。
茅舍简陋通风,就算有什么血腥秽气,两、三个月间也已散得干干净净,然而一见室内的景况,便似有一股腥腐鲜烈的血肉气息冲入鼻腔,其势凶猛,宛若野兽肆虐一般,教人不禁掩鼻侧首。
“看来,这就是凶案发生的现场了。”胡彦之稍稍推开门扉,电一般的目光扫过屋里各处梁上垂下的粗大铁链、地上染血的柴刀,还有四处散落、发黑糜烂的细骨碎肉,似乎还有几截带着指甲的变形指头
摇头道:“畜生才能干出这等事来!阿傻一刀劈了摄奴,还算便宜了那厮。走罢,这儿没什么好看的了。”
茅舍的中堂桌椅倒落,现场一片狼籍,夯平的地上有道飞溅的斜扇形血迹,长、阔便与一柄寻常单刀相似,可见喷洒的劲道惊人。
以这片血渍为中心,四周墙上地下都溅满小指粗细的斜长血点,怵目惊心。耿照暗想:“看来,这里便是摄奴最初动手行凶的地方了。”据阿傻之言,摄奴一照面便砍了修玉善的左臂。
修老爷子是惯用左手之人,一身的艺业都在这条左膀之上。年老重创,又失了用刀之手,这位名满天下的刀界耆宿虎落平阳,惨死在摄奴的凌迟酷刑之下。
“以残留的足迹来看,恐怕还是摄奴暗施偷袭,修老爷子为了回护孙女与阿傻周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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