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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
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
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
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七十八岁!
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在那群仆役的带领之下,我们穿过有如迷宫般的漫长回廊,沿途所见到的景色,都是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室内装潢。
金的、银的、玉的、镶钻的、象牙的、翡翠的、玛瑙的,除了豪华之外还是豪华。老实说,我们已经觉得词穷,无法找出更佳的形容词来抒发我的惊叹。总而言之,这里到处金光闪闪,看得我两眼昏花,几乎快分不清东南西北。
二十四、五岁左右吧。
大概从小营养就摄取得比别人好的关系,他的身高比起一般印度人要高上许多,虽不至于高到象辛格拉那般魁梧的地步,但至少比我高就对了。
另外,他身上也比辛格拉多了一种雍容华贵的气质,双眼透视着威严目光,让人一眼就能感觉得出很有活力,绝对是那种手握权柄,常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那位年轻藩王走到我们目前,很有礼貌的点了个头,并伸出右手向我说:“欢迎光临杜兰莎晓,我是乌代普?克喇?加拉罕基二世,我代表我父亲前来迎接你们。”
听到对方所说的欢迎词,让我忍不住在心里叫说:“杰克,这真是太神奇了!”这一路上所遇到的主要角色,居然都会说一口流利中文,看样子,我们可以省下很多翻译上的麻烦。
但最叫我受宠若惊的,是象我这样默默无闻的普通小老百姓,这位年轻藩王居然也愿意屈尊降贵的跟我握手示好。我慌忙回握他的手腕,弯腰鞠躬,一脸惶恐的说:“哪里,哪里,你真是太客气了。
不过你的中文说的真是不错哪!”加拉罕基笑了笑说:“我们这里是贸易大城,会几种语言是很平常的事,况且,中国离我们印度很近,我的中文就是我父亲学会之后,才转教给我的。”
他接着将手伸向小仙,但是见到小仙那张稚气绝美的可爱脸孔之后,他脸上的表情却忽然怔了一下。“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嗯不!没什么。”
加拉罕基低头致歉说:“不好意思!因为刚刚看到你的样子,突然让我联想起了我母亲。”我惊讶的说:“她还只是个小孩子呀,这跟你母亲又有什么关系?”加拉罕基轻叹口气,苦笑着说:“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
我母亲在十三岁时就嫁给了我父亲,十四岁时就生下了我,可惜后来没过多久,她就因病意外过世。我跟她相处的时间不长,只能从相片上来睹物思念。所以刚才见到这位小姐时,才会显得如此失态。”
我的天啊!他的妈妈在跟小仙一样的年龄时,就已经提早结婚了,而且还在十四岁时就怀孕生下小孩。要不是之前辛格拉有跟我说过,印度有早婚的风俗习惯,否则我一定会显得大为吃惊,虽然这样做有点不太礼貌。
但我还是忍不住好奇心,继续追问他说:“能不能再再请问一下,你父亲今年几岁啊?”加拉罕基一脸得意的回答说:“家父今年七十八岁了。”七十八岁!
那就是说,加拉罕基的母亲,在还是个十三岁小萝莉的时候,就嫁给了他五十多岁的老父亲。彼此相差了快四十岁的婚姻,这样居然也能够成立,真是不得不让人钦佩,印度果然是萝莉控的天堂。
辛格拉本来悠闲的站在一旁,这时忽然开口问加拉罕基说:“老大君尼隆赫姆先生呢?”加拉罕基顿了一顿,委婉地说:“家父目前身体不适,正在山上的离宫疗养,因此不方便接见客人。”
一听到对方生病,小仙立刻自告奋勇的说:“他是生了什么病?我略懂一点药学常识,或许能够帮他顺便看看。”加拉罕基皱着眉头,一脸尴尬地说:“恩他得的病是马上风。”
小仙偏着小脑瓜,小脸疑惑地问说:“马上风?那是什么毛病?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
我拉着她的小手,摇摇头小声暗示她说:“那时男人才会得的病,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等你长大后就晓得了啦。”小仙昂着下巴,不高兴的嗔怒说:“我想知道啦,我命令你说。”
没有办法,我只好将她拉到一边,在她可爱的小耳朵旁,悄悄地告诉了她。结果她听完之后,稚气小脸立刻羞得透红,还狠狠用力踢我一脚出气。
“白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害我在大庭广众下这么丢脸!”“怎么又怪到我头上,明明是你自己坚持要知道的嘛!”
加拉罕基一摆手,做出个邀请的姿势说:“你们远道而来,一定非常辛苦,我已经命令人准备好房间,请你们先稍微休息,有事情的话,等晚宴时我们再详谈。”他交代完毕,身旁立刻有好几名仆役跑出来帮我们拿着行李。
在那群仆役的带领之下,我们穿过有如迷宫般的漫长回廊,沿途所见到的景色,都是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室内装潢。
金的、银的、玉的、镶钻的、象牙的、翡翠的、玛瑙的,除了豪华之外还是豪华。老实说,我们已经觉得词穷,无法找出更佳的形容词来抒发我的惊叹。总而言之,这里到处金光闪闪,看得我两眼昏花,几乎快分不清东南西北。